防御性紧急避险是指针对危险源实施的避险行为,可类型化为针对不可归责的危险实施的防御性紧急避险、预防性的防御性紧急避险以及“生命冲突案”中的防御性紧急避险三种类型。立足于防御性紧急避险中的各主体和各要件进行分析,可得出多元论的正当化根据。第一种类型由避险人视角下的法益保护原则,危险引起方视角下的风险管辖责任、法益值得保护性及基本权利限制,以及第三人视角下的法确证原则所证成;第二种类型由公民底线救济的基本权利、公权转移的最大克制原则以及法秩序和平状态的维系所证成;第三种类型主要由人权与尊严的宪法保障以及道德哲学层面的自尊原则,“人非工具”的道德准则、对生命的道德责任和自治原则所证成。多元论根据得以为防御性紧急避险的精确化适用奠定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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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焕集:李焕集,清华大学法学院2018级博士研究生。
LiHuan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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