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跨性别者的权利,让他们免受歧视甚至迫害是十分必要的。保障跨性别者如厕权是平等和不歧视原则的必然要求,也与健康权密切相关。跨性别者如厕权实现主要受到如厕隐私性、安全性以及社会固有的文化环境三个方面的阻碍。实现如厕权有三个主要路径:在只有二元性别厕所的前提下,应允许跨性别者按照内心性别认同选择使用卫生间,但这种传统二元性别体制下的卫生间仍然很难真正实现对跨性别者如厕权的保护;提倡加建“性别友好卫生间”看似能够解决这一问题,但对跨性别群体也并不是合适的做法;最为合理的方式是逐步提倡完全使用“性别友好卫生间”,以使跨性别者如厕权不受歧视地得以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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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雪涵: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特殊群体人权保障与国内人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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