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改制顺利,清廷尊重旧制,照顾各方既得利益,未清晰厘定劝业道的隶属关系,劝业道统摄实业、交通两政,看似暂时平息了农、邮两部的矛盾,但实际运作过程中实难有效兼顾统筹,劝业道与其他司道、局所牵连的相关职能权限也非一项制度能完全厘清。谘议局成立后,劝业道与谘议局因各自职能定位不同,又各有所求,彼此较量。劝业道对州县官而言,虽然有督饬考察之权,但无督饬察举之实,劝业政令难以在地方有效贯彻落实。随着改制的深入和劝业行政运作的展开,上述问题逐渐显露并影响着劝业行政的效能,划分调整劝业道相关职能权限又很快提上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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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鸿志:安徽太和人,历史学博士。先后在河北大学历史学系、暨南大学历史学系、中山大学历史学系获历史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主要研究领域为清末民初实业、交通行政官制体系的构建与运作,在《学术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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