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廷于省垣设劝业公所,整合收编督抚衙署外的农工商矿各局,并调整归并原兼管农工商矿和邮驿事务的司、道职能,以事相从,分科治事,实现了省级实业、交通行政机构从传统向近代的转型。清代州县本不置管理实业和交通事务的佐治官,清季外官改制,于州县添设劝业员,准用本地士绅,专管实业、交通事务,建立了中国地方实业、交通行政管理的基本秩序。这一顺时而兴的变革既是士绅社会地位跃升的体现,也折射出清廷借绅权整合社会各方力量,提振兴利事业的深意。清政府用绅权而不放纵,既让劝业员受劝业道节制,又要其受地方官监督指挥,官绅之间,拿捏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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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鸿志:安徽太和人,历史学博士。先后在河北大学历史学系、暨南大学历史学系、中山大学历史学系获历史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主要研究领域为清末民初实业、交通行政官制体系的构建与运作,在《学术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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