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劝业道官制而言,坐大成势的督抚往往先发制人,不拘常格拣员奏保,农、邮两部既想谋求选任权集于中央,又想权操自我、各自为政,不愿听命于吏部,吏部虽职司铨选,欲借外官改制整饬取人选官秩序,重塑经略用人威权,但权势式微,力所不逮,难以适应“人地相宜”的取才需求,以致京官简放劝业道者屈指可数。官员选任与考绩相辅而行方能择优汰劣,激浊扬清,但劝业道多为督抚私人,对其试署期满的甄别和俸满三年的考核往往因督抚频繁更换和配套考核监督体系欠缺而难以推行,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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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鸿志:安徽太和人,历史学博士。先后在河北大学历史学系、暨南大学历史学系、中山大学历史学系获历史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主要研究领域为清末民初实业、交通行政官制体系的构建与运作,在《学术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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