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深化农村改革之重要内容和创新之重要举措的农地“三权分置”之政策中权利只有上升为法律权利才有生命力这一方略和使命驱使,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农地“三权分置”实施了“法律化”是这次修法的最大亮点。同时,这次修法也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其对各类情形的土地经营权如何生成之法律规定不清晰,特别在主体制度方面存在较多模糊性之法律规范的内容,不利于该重要法律更好实施。因此,本文基于农地制度深化改革和创新是一个永恒话题之考量,通过对该法中各类主体进行系统梳理,主要针对存在的模糊性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解构设想,为未来构建更完善、更规范和更科学的主体制度提供扎实理论与实践依据;同时为2020年出台“民法典各分编”中农地流转制度选择提供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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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关良: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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