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实现黑龙江省全面振兴的重大任务。由于长期因循计划经济发展模式,黑龙江省在经济与社会、资源与环境、城市与农村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和谐的地方。2006 年黑龙江省实施了一系列关系民生、民利、民权、民情、民心的政策和措施,更加注重协调发展,使和谐社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本文回顾了2006年黑龙江省构建和谐社会取得的成效,并对未来的发展进行了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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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昌:
赵勤:管理学博士,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农业和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农村经济学后备带头人,黑龙江省“六个一批”理论人才。兼任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理事、全国社科农经协作网络大会理事、中国县镇经济交流促进会理事、黑龙江省区域经济学会副秘书长、黑龙江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聘任专家、黑龙江省委信息顾问、黑龙江省委宣讲团成员等。主要研究方向为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产业经济和农村区域发展。主持国家社科基金1项、中宣部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建设工程子课题1项、中国博士后基金1项、省级课题1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2部,在国家和省级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获得黑龙江省社科优秀成果奖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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