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应急服务领域的劳动者是本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中坚力量,但目前对该领域劳动者的特殊权益保障认识不足及规制缺失,导致对该群体的权益保障还存在诸多不足。2020年5月22日在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在疫情防控中,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等方面暴露出不少薄弱环节,未来的工作中将努力改进,以及提高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能力。为此,需要积极推进公共应急服务领域劳动者的权益保障立法,建设常态化的公共应急领域心理援助计划,推动该领域劳动条件和社会保险政策完善等,以优化人员储备,稳定劳动关系,保障应急人才队伍持久稳定。本文以参与本次疫情应急工作的主力军——医护人员、环卫工人、快递员为例,在对他们的应急工作状态及权益保护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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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劳动经济学和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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