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每次重大改革都离不开农民的创造,如今进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依然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再次强调:“(要)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支持农民创新创造,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但长期以来,农村产权改革由政府一手包办,群众鲜有参与,导致改革下村无声、推进乏力、落地不稳,无法获得村民对改革的认同和满意。鉴于此,余江县大胆创新,先行先试,探索出一条独具余江特色的农村产权改革之路。具体而言,就是立足改革实际,以建立理事会平台为切入点,以引联政府和农户为突破口,以链接资源为助推器,让农民充分参与到改革当中,融合了改革动力,减轻了改革阻力,汇聚了改革合力,最终让农民成为改革的推动者和受益者,为其他地区的农村产权改革提供了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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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博阳:
邓大才: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
任路:
田文慧:
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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