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企业工资调控体制中的职能体系、法律体系、制度和手段体系、调控组织体系等四个方面,分析政府工资调控职能不到位和越位的问题,缺少工资专项法律规范和行政法规过多过乱的问题,非常规调控较多和综合配套调控手段缺少的问题,各级各类政府部门间缺少相互协作与政策配套问题。从企业工资调控机制中的最低工资调控机制、工资增长指导机制、市场信息引导机制和国有企业工资监督调控机制四个方面,分析调控目标不明确、调控方式不合理和调控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提出的改进完善思路和政策措施包括:在市场决定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政府工资调控职责,完善政府依法调控的法律法规体系,确定合理的工资调控目标,选择有效的综合调控方法,建立多方协作的工作机制,使政府调控企业工资的各项职责得到落实,各项制度安排得到改进,逐步形成“职责到位、目标明确、方法科学、制度完备”的体制机制,更好地发挥政府调控职能作用,促进形成合理有序的分配格局。
<<
狄煌:现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研究三室主任。在工资收入分配、劳动关系以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和人工成本管控等方面从事研究、咨询和培训工作30余年,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向政府提供了许多研究报告,为企业提供了许多改革方案,发表了大量专业文章,出版过《工资收入你我他》《人工成本与邯钢经验》等著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