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出台使广西第一次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上突破了城乡二元制结构,实现了城乡一体化。本文通过收集相关资料和数据,从“质”和“量”角度来研究广西城乡居保的适度性水平,发现从质上讲,广西城乡居保水平覆盖面较全、制度衔接顺畅、激励力度不断提高、资助范围不断扩大,并建立了丧葬抚恤费制度,与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它能在保障老年人基本经济生活的同时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比较“适度”;从“量”上讲,广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收支情况较好,可持续能力较强,这是优势;但是也存在比较大的劣势,养老金替代率较低,养老金结构过于依赖基础养老金,财政补贴不够充足等问题,离城乡居民老年生活实际需要还有一定距离;总体来看,适度性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建议是: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缴费能力;建立城乡居保缴费激励机制,鼓励参保人早参保、多缴费;最后得出相关结论并提出政策建议;建立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制度,适度提高财政投入;提高城乡居保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基金投资回报,实现保值增值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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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军:男,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博士后,广西师范大学讲师,研究方向:地方政府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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