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乡居保已初步建立以县(市、区)级经办机构为主干,金融服务网点为依托,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工作平台为基础的组织体系和服务网络。“十三五”时期,经济增速下行、人口老龄化加剧、城镇化提速、人员流动性增加均会给城乡居保事业的发展带来挑战与压力,一是基金缺乏投资渠道,面临长期贬值风险;二是基层金融经办机构利益受损,面临服务下降风险;三是随着未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需求的变化,将面临金融服务配套不足的风险。本文提出四个对策:一是完善城乡居保金融服务标准,规范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二是研究制定基层金融机构资金归集上存投资运营的实施细则,保障基金投资运营;三是加强信息系统管理及数据安全设置,防范金融网络风险;四是尽可能增加金融服务网点,以适应城乡居保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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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养老室主任,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社会保障政策及量化分析。
郭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农村社会保障研究室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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