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中国的劳动关系正在经历着由行政化向市场化的转变,其形态和调整模式也随之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企业和劳动者开始逐步形成了各自的利益主体和权利主体。如何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中国企业进一步改革发展的重要环节。随着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实施,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不断提高,企业微观劳动关系层面所发生的劳动争议持续增加。本文介绍了冲突性劳动争议的形成机理、主要特征和预防的主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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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喜良:1963年生,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院长,教授。1991~2000年在日本留学并分别获得经济学学士,社会学硕士、博士学位。2000年4月至2001年3月在日本精神技术研究所工作。2001年3月归国,任教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主要从事劳动关系、劳动社会学、劳动就业方面的研究和教学工作。主编《北京养老产业发展报告(2015)》、《北京居家养老产业发展报告(2016)》等书,主持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集体劳动争议的预防与处理机制系统化建构研究”等在内的课题近20项,发表论文2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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