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三权分置”是新时代我国农业农村领域,农地产权制度改革创新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其是指“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进入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农业农村领域发动的农地“三权分置”改革,是在实现现代化的短腿和短板在农业、实现共同富裕的难点和重点在农村的基本判断基础上,为配合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及实施“两步走”战略,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然发生分离、农业经营主体已然多元的格局下,为适应当前农业发展实际与未来农业发展方向,以推动农业农村领域改革进一步深化而进行的一项制度创新。由此项改革推动的土地流转,进而出现的农地规模经营,也必然会触发乡村治理的一系列聚变。因此,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探讨农地“三权分置”改革与乡村治理的关联具有不言自明的意蕴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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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代洪:男,湖北恩施人,管理学博士,成都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基层治理研究;在《甘肃社会科学》《人民论坛》《中国社会科学报》等报刊上发表论文10余篇,出版著作1部;主持或参与国家级及省部级项目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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