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提出以下5个结论:第一,理论上宅基地制度改革能够缓解农村相对贫困问题;第二,我国的宅基地制度改革已融入农村相对贫困治理工作;第三,宅基地制度改革能够产生相对贫困治理效应,且主要表现为生活状况维度相对贫困治理效应;第四,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相对贫困治理效应存在县域差异和村庄差异;第五,需采用综合联动策略提升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相对贫困治理效应。除此之外,本文提出两个未来研究方向,一是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相对贫困治理效应认识,二是持续关注宅基地制度改革推动共同富裕进程中的农村相对贫困治理的相关研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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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兵:黄志兵 博士,成都市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四川省市场学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土地制度与政策。主持各类科研项目3项,主研参与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6项。参编学术著作3部,在《中国土地科学》等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撰写的咨政报告被相关内参采纳4篇,其中牵头撰写的咨政报告多次获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获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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