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农民安身立命之基、农村社会稳定之锚。农村宅基地作为农户的核心实物资产,其制度改革与农户资格权、房屋财产权等各项权益密切相关,是农村社会经济稳步发展和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基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正式在不同县(市、区)稳步推进。为全面了解全国各地宅基地制度改革实践情况,本文重点研究我国四个典型县(市、区)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案例及其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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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静: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农村发展研究所(湖南省人才资源研究中心)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博士后,湖南省直第五届青联委员、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生导师,长期致力于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研究。以第一作者在《农业经济问题》《农业技术经济》《经济地理》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先后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多项,多篇智库报告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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