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不断加大民生方面资金的预算,2010年,黑龙江省各级政府在预算安排民生方面资金预计将达1800亿元,占全部预算的比重达到70%左右;比2007年增加1000亿元左右,增长1.2倍。预计,2011年黑龙江省省财政支出中用于与民生相关的部分将达1900亿元。完善民生预算既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又保障了公共财政的民生投入,更加优化了收入分配的调节机制。实施民生预算可以使政府在选择和安排建设项目时,统筹安排民生支出和其他支出,妥善处理各类民生支出项目之间的轻重缓急,既能照顾全局,又能突出重点,便于科学安排财政支出的比重,科学调动财力,最大地发挥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为了完善民生预算工作,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确立了民生预算的编制机制并且实施了民生预算的审查监督,加强了实施民生预算绩效管理等民生预算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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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课题组组长:李黎明,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课题组副组长:刘世佳,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研究员;李小丽,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温一力,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一处处长。课题组成员:刘小宁,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继伟,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处副处长;刘云龙,中共黑龙江省委政研室副处长、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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