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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所属图书:老龄社会研究报告(2019)
出版日期:2019年6月
关键词:
平等养老研究报告

何谓平等的养老权利

退休、养老,是最基本的人权,是人的生存权在老年时的实现,或者说是人在年老时的生存权。由于人到年老时不能继续劳动并靠劳动获得生活资料,就只能靠自己过去的积蓄养老了,在没有积蓄或者有限的积蓄耗尽以后,老人就会失去生活资料来源,从而面临极为严重的生存危机,乃至被活活地饿死。现代文明社会,国家和政府显然不能甩手不管老人的死活,而必须以社会的力量、社会的方式来保障老年人的生存权利。这就是现代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制度的起源和本质。

平等的养老权利,得到世界人权宣言的庄严承诺:“第二十五条(一)人人有权享受为维持他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着、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在遭到失业、疾病、残废、守寡、衰老或在其他不能控制的情况下丧失谋生能力时,有权享受保障。”也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庄严承诺:“第四十四条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公民养老权的内容是以生存权为核心理念的一组权利,包括社会保险权、社会福利权、社会救助权、社会优抚权、最低生活保障权、子女及家庭的赡养扶助权等。公民养老权的实现和保障能够使公民年老时过一种符合人的尊严的生活。

养老权利具有普适性和平等性,任何一个人在地球之上,任何一个公民在一国之内,均享受不可剥夺的生命权和养老权。这种普遍和平等的养老权,不仅适用于所有劳动者(工人、农民、职员、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