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动不同于国家运动,后者往往带有强烈的政治目的和短暂的运动式特征,令国家成为无情碾压个人自由的“碎颅者”;而前者则更关注国家在回应公共问题时所展现出的具体能力,要求打破制度框架对治理行动的重重束缚,强调“干中学”和“非期然后果”带来的革新可能,帮助国家成为一个将人们从层层制度束缚中解放出来的“碎镣者”。正义的国家行动应是带有伦理属性的、相对温和的国家行动,不能只强调有效性,还要关注在宏大行动中的公民个体处境。中国的国家治理经验——在国家治理领域摆脱一个“公然反对者”——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回应如何保持国家行动温和又有效这一问题,让政府既能成功减少“权威耗损”,又能以自信的心态去主动开放治理系统,让大量行动者回归到公共空间参与社会治理成为可能。
<<
柳亦博:柳亦博,管理学博士,东岳学者,山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山东师范大学国家治理研究中心理论研究部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国家治理理论与行政学理论。
LiuYib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