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特别是平等——是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根本价值标准;人道——主要是自由——是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最高价值标准;“增减每个人利益总量”是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终极价值标准。这三大系列价值标准结合起来,便构成了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价值标准体系。当这些价值标准发生冲突时,无疑应该诉诸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终极价值标准。按照这一标准,应该保全和遵循价值较大的价值标准,而牺牲和违背价值较小的价值标准。根本的东西的价值无疑最大。因此,“正义与平等”大于“人道与自由”的价值,当二者发生冲突时,应该牺牲人道和自由而保全正义和平等:正义和平等对于人道和自由具有优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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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明:王海明,三亚学院国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特聘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伦理学、国家学以及中国学。
WangHai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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