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美国有关禁止就业歧视的法律体系和执法机制。目的是让中国的读者了解相关的制度,为他们在处理本国就业歧视问题时提供借鉴。具体地,本文的六个部分围绕以下主题:一、各种反歧视法律及其所禁止的歧视类型;二、诉讼中证明歧视的法律标准,包括可能使用到的证据种类;三、认定歧视后给予的法律救济;四、执行法律的机制和程序,包括行政机关、法院、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雇主的内部程序以及劳动仲裁;五、歧视受害者可以获得的法律服务;最后第六部分是结论部分。尽管美国反对歧视的法律和机制已经存在几十年了,但这些法律体系和执法机制仍然非常复杂,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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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宜伦: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劳动与雇佣法中心和亚美法研究所的研究员,执业律师,曾在纽约南区联邦法院担任法官助理。他在美国和中国发表大量劳动和雇佣法律的文章。
刘超: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亚美法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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