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歧视是对农民工就业权益的侵害,这已是一个不争的共识。从新闻媒体报道的众多农民工争取权益的群体性事件中,我们不难发现,当农民工遭遇并感知到就业歧视或不公平待遇后,会表示不满与进行抗争,并且当抗争发展和演变到一定程度时,会导致社会失序,给社会稳定带来威胁。可见,农民工就业歧视与社会风险之间存在某些必然的联系,有必要对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进行系统地分析。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在其1986年出版的《风险社会》一书中首次提出了“风险社会”的概念。随后,关于社会风险的研究就成为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等诸多学科的研究热点。根据社会风险的基础理论,任何一种类型的社会风险都有其自身的特点、表现、发生机制,以及控制与防范途径。研究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需要对其进行科学的界定,在归纳总结其具体表现的基础上,分析其形成与演化过程,探索农民工就业歧视与社会风险之间的关系,以发现两者之间的作用规律,并通过合理评价农民工就业歧视所引发的社会风险的程度,对其进行合理的预警,从而达到控制与防范风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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