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土地改革时形成的农民土地私有制到人民公社时期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集体所有制,再到“统分结合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中国土地制度经过多次变迁,但土地制度所蕴含的反资本化、反市场化的特征一直存在。因此,改革开放以来,外部市场经济的兴起虽然弱化了村社共同体的内聚力,但是并没有导致农民彻底离开村庄,农民仍然和土地发生关联,二者形成一种藕断丝连的状态。然而,随着土地规模流转的兴起,一种区别于市场力量而且更加强大的行政力量开始成为土地流转的主导因素,农民与土地的关系被彻底中断。本章从国家政策导向和地方治理两个维度分析土地规模流转的发生机制。从国家层面来看,20世纪80年代以来,不断出台的中央农地政策产生了累积性的效应,为土地规模流转的发生提供了可能;在地方治理中,由于土地流转关系到地方政府的治理绩效,权力成为推动土地规模流转的直接动力。在国家和地方治理共同的权力实践下,土地规模流转正在全国农村盛行,村社共同体开始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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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亮:郭亮 社会学博士,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长期研究中国土地制度、基层司法等问题,迄今出版学术专著两部,在《政治学研究》《管理世界》等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0多篇。目前已在中国10多个省份进行过田野调查,累计调查天数近700天。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和湖北省社科基金等多项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先后获得第十一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武汉市第十四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第五届中国农村发展研究奖等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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