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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政府-农户自愿环境协议的造林补贴标准

  • 作者:于金娜 姚顺波 出版日期:2018年11月
  • 报告页数:27页 报告大小:
  • 报告字数:19619字 所属丛书:中国“三农”问题前沿丛书
  • 所属图书:造林补贴政策与林业可持续发展
  • 浏览人数:296     下载次数:0

文章摘要

从短期来看,农户利益和政府利益存在较大的冲突,在造林项目中,农户在造林初期承担了过多的直接成本,主要表现为退耕土地的经济收入变化以及土地经营权和收益权的弱化,尤其是退耕后营造生态林的农户,将完全丧失大部分的土地经营收益(曹世雄、高旺盛,2004),而政府的目的则是要保护造林成果、实现生态价值。但是这种短期内双方目标利益上的冲突是可以通过一定的机制来协调解决的,这也是政府对造林农户进行直接现金补贴的重要原因。作为造林补贴机制中的两个利益主体,其各自的利益在补贴标准的确定中成为首要考虑的前提,只有在补贴标准的确定中实现了林农与政府的激励相容,才是科学合理的,而自愿环境协议方式正好具备这样的属性,它就要求利益双方进行平等协议,以达成双方共同接受的合理的标准。

作者简介

于金娜:2014年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现为贵州民族大学商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林业政策效果评估、生态补偿政策及评价等。主持厅级课题两项,参与国家或省部级课题10多项。在Journal of Forest Economics、《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农业技术经济》等期刊发表论文10多篇。

姚顺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资源经济与环境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林业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生态经济学学会理事、亚洲开发银行财务咨询专家、陕西林业经济学会副会长。主要从事资源经济与环境管理、林业政策效果评估的教学与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