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鼓励农村发展互助合作保险的背景下,宁波于2011年9月开展农村保险互助社试点工作,先后设立了国内首家农村保险互助社和首家镇级农村保险互助联社,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农村保险互助社宁波试点表明,保险互助社扎根于农村,可以充分发挥相互保险的优势,在交易成本等诸多项目上比商业保险更具优势,农村保险互助社可以有效提高农村的保险覆盖面。农村保险互助社的设立,通常需要基层政府的鼓励和推动,由村经济合作社组织发起,地方政府在必要时可提供相应的财政支持。农村保险互助社适宜独立设置于镇级层面,但应注重调动所辖村级互助社的工作积极性。目前,国家应完善税法制度、建立及完善巨灾保险制度,为此后农村保险互助社的设立创造良好环境。农村保险互助社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应注重保险营销、扩大村级互助社范围,通过选择适当险种以及办理再保险、特殊情况下的比例赔付等方法解决自主投保率低、风险过于集中、承保能力低等问题。调研农村保险互助社宁波试点情况,总结成功经验,探讨出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可以给后来者以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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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程学院“农保社”课题组:宁波工程学院“农保社”课题组负责人为严梅兰,课题组成员有徐雅焱、张陆梦、郑舒婕、王杨杨,指导老师为徐仲建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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