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农业是灾害的主要受害体,小农社会的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又薄弱,所以一旦发生水旱灾害,就会对农业造成破坏,尤其是突发性的大水灾对农业的危害更大、破坏性更强,它不仅吞噬无数的人畜,造成农业劳动力资源短缺,而且淹没农田,毁坏庄稼,造成土地荒芜,农作物减产,粮食歉收。所以,“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影响是极其严重的,使农村生产资料和劳动力遭到了极度破坏和挫伤,大片农田废弃,人们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无法从事生产,被迫流落他乡,给农业生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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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春英:21于春英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毕业于哈尔滨师范大学历史系,先后获东北师范大学中国近现代史专业硕士学位和中国古代史明清史专业博士学位,以及南京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史专业博士学位。多年来从事东北农业经济史、灾害史方面的研究,先后在《中国农史》《东北亚论坛》《历史教学》《南京农业大学学报》《北方文物》《农业考古》《学术交流》《东北师大学报》《史学集刊》等期刊上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著作4部,申报获批省厅级项目3项并全部结题,参与各级各类项目多项。现为曲阜师范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山东省农业历史文化学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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