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补贴又称为家庭和儿童补贴或津贴,是国家政策、法规规定针对有孩子的家庭,特别是儿童,给予的任何形式的实物或现金支持。目前,家庭补贴制度已经成为西方国家一种普遍性儿童福利制度,全世界88个工业化国家已经建立家庭或儿童津贴制度。Martha N. Ozawa,Baeg-Eui Hong,“The Effects of EITC and Children’s Allowances on the Economic Well-being of Children,” Social Work Research 27(3),2003.西方国家家庭补贴制度萌发于劳动者收入补贴及政府对妇女和儿童权益的保障,主要表现为国家针对妇女和儿童实施救助、劳动保护和提供福利。20世纪前期,以家庭规模为基础提供维持家庭费用的制度形式已经出现。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这种性质的家庭补贴开始出现。当时,为了保障参战士兵家属的生活,英国于1914年战争刚一开始,就实施一项战时分居补贴制度,对因战争而分居的士兵的妻子以及孩子提供补贴,补贴标准随着战争时间的持续而不断提高。1914年,有2个孩子的妻子每周可得到14先令7便士,有4个孩子的妻子每周可得到17先令6便士;1915~1916年,前者的补贴提高到每周21先令,后者提高到每周25先令;1917~1918年,两者又分别被提高到31先令和40先令6便士。1914~1919年,英国政府用于战时分居补贴方面的支出共计4亿多英镑。Susan Pedersen,“Gender,Welfare and Citizenship in Britain during the Great War,”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 4(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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