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社会化、市场化、法制化、效能化四方面讲述中国慈善事业的创新改革。在社会化改革方面,需开展两项工作:①推进慈善组织转型;②建立新的管理模式。而市场化,指的是在政府主导下,运用市场机制,转变政府资金的投入方式与领域,并逐步引导社会资源加入;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提升慈善组织绩效;推动慈善领域全面结构性调整。法制化,指的是清除阻碍慈善事业发展的制度障碍,推动慈善法律制度建设,加强对慈善组织的法律监管,推动慈善事业的现代化发展。效能化之目标包括三个层次:(1)初级目标:提升慈善组织绩效,实现慈善组织的规范化运作,为政府遴选合适的慈善组织。(2) 中级目标:构建慈善价值链,调整慈善领域构成。(3)终极目标:变革慈善事业形态,创新社会治理网络。
<<
褚蓥:管理学博士后,现任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师从中国非营利组织研究著名专家王名教授。兼任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等国内知名机构的专家成员。出版有《美国私有慈善基金会法律制度》等专著及《欧亚三十二国基金会法律精义》等译著。
蔡建旺:浙江省温州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登记中心主任,浙江师范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第三部门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等单位兼职研究员。著有《重新认识社会组织国家战略定位和能力建设》、《国家治理战略下的温州路径》等。
余智晟: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副书记,深圳市青年联合会副主席,深圳大学特约教授,深圳市民政局原副局长。主编《深圳社会发展报告(2011)》、《深圳社工先行先试路线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