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所探讨的居住小区中的“庭”,既非简单的小区公共绿地,亦非传统意义上的“大杂院”,而是具有一定规模、舒适尺度、一定数量的景观单元组建而成的公共性居住休闲园林空间。下一层次的“庭院”、“庭园”、“庭除”三词之定义,也各有特殊指认和概念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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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宏烈:0
(1946~),湖北汉川人;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广州十三行研究中心副主任,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研究院旅游文化研究所所长;主要著作有:《城市规划问答务实》《岭南骑楼建筑的文化复兴》《西关大屋与骑楼》《中国石油城市规划与建设》《广州泛十三行商埠文化遗址开发研究》《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与发展》等;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获省部级奖项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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