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组织作为公民自组织团体,在脱贫山区具有不可替代的优越性。它们成为不同群体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合理维护自身权益、实现自身意愿、整合群体利益、参与基层治理的重要平台。社会组织能够汇集脱贫山区各方力量,促进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推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改善,为贫困地区提供更多机会和支持,因此社会组织是中国公民参与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但在调查中发现,陕南与河西两地区社会组织发展水平不一,地区内部县域社会组织发展也存在差异,主要表现在地区内部社会组织自身发展情况、农户对社会组织的了解程度与参与活动积极性、农户加入社会组织的数量与类型等方面。综合来看,尽管农村社会组织在促进乡村振兴、加强乡风文明建设以及增强乡村社会自治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作为乡村治理主体之一,农村社会组织仍然面临一些发展困境,需要探索相应的提升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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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海洋:尚海洋,博士,博士后,西北政法大学商学院(管理学院)三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经济与管理、区域发展与生态经济、资源环境审计等。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2项、省级软科学项目3项。主要参与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2项。公开发表研究论文6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3部。获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各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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