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先回顾了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牧业制度的变迁,将此过程分为“牧业大包干”“草畜双承包”“双权一制”三个阶段以及“分畜到户”“分草到户”两个过程。其次,本文基于对草原牧区的实地调研,探讨了承包到户的土地制度在牧区全面引入对牧户生计资本以及牧民恢复力的影响,据此说明草地产权制度变迁对牧区生态、社会和经济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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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淑豪:谭淑豪 江西樟树人。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农业大学土壤农业化学系(1990)和土地管理学院(1997)学士和硕士,荷兰瓦赫宁根大学发展经济学博士(2005)。主要研究领域为土地(草地)与资源经济、制度政策与农牧户行为响应的经济和生态环境影响等。主要著作有Land Fragmentation and Rice Production、《草地资源治理的理论与案例研究》及《稻虾共作的经济、环境和社会分析》,主译《资源、权利和合作: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产权和集体行动》,主编《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英语》。曾任荷兰Wageningen University & Research驻中国首席代表及“中荷”两国农业部联合成立的“中—荷农业创新促进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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