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低保制度建设经历了试点探索、全面推开和完善发展三个阶段。其保障对象在不断扩大,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在不断提高,有效保障了农村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但在制度运行过程中,还存在着认识和实施理念的偏差、覆盖范围尚未达到“应保尽保”、需求差异较大、对象认定不准、资金供给不足、法制建设滞后等问题。进一步完善河南省农村低保制度,需要构建以人为本的现代理念,加大资金投入,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保障覆盖面,建立居民家庭经济收入核对系统,提高认定准确性,推进立法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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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奎清:哲学硕士,中原工学院政法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政治理论教育及社会政策研究、思想政治理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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