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先回顾了包含纯公共物品供给理论、俱乐部公共物品供给理论等的传统经济学中公共物品的理论分析框架,并基于中国现实,对中国村庄公共物品的特征进行了总结。由于中国村庄是熟人和半熟人社会,而且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没有执法权,单纯“一事一议”制度无法成为中国村庄公共物品有效供给制度。最后得出结论,在政府根据村民对公共物品筹资筹劳额度进行补贴的情况下,财政奖补的确能够有效地提高公共物品的供给水平,并且能够带动村民筹资筹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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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琰超:徐琰超 北京师范大学西方经济学博士,现任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财政学、西方经济学等研究,在《经济研究》《经济学动态》《中国农村经济》等杂志上发表多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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