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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简称RCEP),即由东盟十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同参加,通过削减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建立15国统一市场的自由贸易协定,这也是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2021年RCEP出口额和对外贸易总额占全球比重分别为30.79%和28.74%。随着RCEP于2022年初正式生效,推动江西高质量对接RCEP的落地实施,对进一步提升江西与RCEP贸易紧密度、深度融入亚太产业链分工合作,具有战略意义。
RCEP有关贸易规则的内容与特征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包括序言、正文(共20个章节)以及承诺附件表,从内容上看,涉及贸易、投资、海关程序、经济技术合作、电子商务、竞争、中小企业、贸易救济等领域,多项承诺高于现行WTO标准,体现了协定各成员在经贸领域的共同发展目标。在货物贸易议题领域,RCEP着重减少相关壁垒,增进区域贸易。
(一)贸易自由化
RCEP关于货物贸易的议题主要涉及关税减免以及部分非关税壁垒。在关税减免方面,协定基于双边议价模式,要求通过立即减免和10年内逐步降税的方式实现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零关税,整体而言,多数成员间降税力度明显;在非关税壁垒方面,除WTO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外,各成员约定取消包含普遍取消数量限制等在内的非关税措施,同时优化进口许可程序、简化进出口手续、降低相关费用。可以预见,在大规模取消贸易壁垒后,RCEP将通过贸易创造和转移效应,降低商品价格,拓展商品选择,进一步提升区域商品的全球竞争力。
(二)原产地累计规则
不同于传统自贸协定中的双边原产地规则,RCEP使用了区域原产地累计规则,即一国出口商品中区域价值成分达到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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