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您好,欢迎来到减贫研究数据库!

  • 全部
  • 图书
  • 报告
  • 图表
  • 资讯
高级检索
热词推荐:

CPAD全方位展现我国贫困地区档案、减贫政策演进、贫困成因与减贫努力、国内外减贫理论与实践、专家观点与建议、减贫数据图表,为学术提供理论指导,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中国减贫事业提供智力支持。

5年脱贫7000万,时间紧,任务重,精准扶贫是关键!CPAD全方位展现我国贫困地区档案、减贫政策演进、贫困成因与减贫努力、国内外减贫理论与实践、专家观点与建议、减贫数据图表,为学术提供理论指导,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中国减贫事业提供智力支持。

5年脱贫7000万,时间紧,任务重,精准扶贫是关键!CPAD全方位展现我国贫困地区档案、减贫政策演进、贫困成因与减贫努力、国内外减贫理论与实践、专家观点与建议、减贫数据图表,为学术提供理论指导,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中国减贫事业提供智力支持。

图片名称: 非洲十国环境法
所属图书:非洲十国环境法
出版日期:2021年11月
关键词:
《津巴布韦环境管理法》2002年第13号法,2004年第5号法(第23条),2005年第6号法(第28条)

本法旨在为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提供可持续性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和环境退化;以备制订国家环境保护计划和其他管理及保护环境的计划;设立一个环境管理署和环境基金;修订各项法令中对集中保护区及委员会相关事宜的提述;废止《自然资源法》(第20:13章),《空气污染防治法》(第20:03章),《危险物品法》(第15:05章)和《有害杂草法》(第19:07章);并就与上述事项有关或附带的事项作出规定。

本法由津巴布韦总统和议会颁布。

序言

1.定义及生效日期

(1)本法可引称为“环境管理法”。

(2)本法自总统签署之日起实施。2003年3月17日,除第144条(废除三项法令)和第三章第1段(第69条提及废除“水法”)外。见2003年3月14日2003年第103号法。2006年第74号法将例外条款的日期定为2006年4月7日。

2.解释

在本法中——

“环境管理署”指根据第9条设立的环境管理署;

“主管机关”

(a)关于林地,指根据《森林法》(第19:05章)设立的林业委员会;

(b)关于公园和野生动物用地,指根据《公园和野生动物法》(第20:14章)设立的国家公园和野生动物管理部门;

(c)关于公有土地或重新安置土地,是指部长根据第133条赋予环境管理职能的在其所在区域设立的农村地区委员会;

(d)就水污染而言,指部长在政府公报公告中确定为有关水域的主管机关的人,或如没有确定为有关水域,则为拥有有关水域沿岸土地的主管机关的人;

(e)就被转让的土地而言,指

(i)该土地的占用人;或

(ii)如果土地没有占用者,则指土地的使用者;或

(iii)如果土地既无占用人也无使用者的,则指该土地的所有者;

并包括由占用人、使用者或土地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