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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832个重点贫困县14个连片特困区
第一节 广西低碳试点示范建设思路
当前,广西在低碳城市、低碳园区及低碳社区等低碳试点示范建设领域取得了积极成效,积累了相关经验,为全面推进低碳试点建设奠定了基础。
国家低碳试点的类型与政策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也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大机遇。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和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能源需求还将继续增长。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同时,如何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妥善应对气候变化,是一项全新的课题。“十二五”以来,我国坚持从实际出发的方针,立足国情、统筹兼顾、综合规划,加大改革力度、完善体制机制,依靠科技进步、加强示范推广,努力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开展了不同类型的低碳试点工作,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积累了对不同地区和行业分类指导的工作经验。
多年来,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以及倡导低碳生产、低碳消费和低碳生活理念,我国因地制宜地开展了多种类型的低碳试点工作,包括低碳工业园区、低碳省区和城市、低碳城镇、绿色能源示范县、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立了多样化的低碳发展保障与长效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3〕408号)确定了第一批55家工业园区试点,主要涉及新材料、电子信息、新能源、生物医药、装备制造、通信、石油化工等行业。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0〕1587号)确定了第一批试点省区和城市,包括广东、辽宁、湖北、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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