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您好,欢迎来到减贫研究数据库!

  • 全部
  • 图书
  • 报告
  • 图表
  • 资讯
高级检索
热词推荐:

CPAD全方位展现我国贫困地区档案、减贫政策演进、贫困成因与减贫努力、国内外减贫理论与实践、专家观点与建议、减贫数据图表,为学术提供理论指导,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中国减贫事业提供智力支持。

5年脱贫7000万,时间紧,任务重,精准扶贫是关键!CPAD全方位展现我国贫困地区档案、减贫政策演进、贫困成因与减贫努力、国内外减贫理论与实践、专家观点与建议、减贫数据图表,为学术提供理论指导,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中国减贫事业提供智力支持。

5年脱贫7000万,时间紧,任务重,精准扶贫是关键!CPAD全方位展现我国贫困地区档案、减贫政策演进、贫困成因与减贫努力、国内外减贫理论与实践、专家观点与建议、减贫数据图表,为学术提供理论指导,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中国减贫事业提供智力支持。

图片名称: 法律、行规与道德之比较
所属图书:中国舆论监督年度报告(2003~2004)(下)
出版日期:2006年2月
关键词: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应当有标准

同样的新闻素材,一百个节目编导会制作出角度、风格和形式不同的一百种广播电视节目。但是,不论怎样发挥创造性,充分运用技巧,任何广播电视节目或新闻作品都应当遵循一个大致的规格。“五个W”可以算是一种规格,但这并不是我们正在研究的“标准”。这里所说的“标准”,是指广播电视节目所应当遵循的法律、政策、纪律和道德等各种规范的总和。

为什么应当有节目标准?

广播电视节目为什么应当遵循法律、政策、纪律和道德等各种规范,这应当是一个不必讨论的问题。无论是依法治国的宪法原则,还是新闻事业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及新闻媒体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责任,都要求媒体传播的内容必须遵循一定的规范。

过去,广播电视一直属于事业;而如今,它的产业化程度正在提高,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产业就有产品,是产品就应当有规格。但是当我们从产品规格的角度审视广播电视节目的生产标准时,发现它还相当模糊。

首先,节目内容还缺少许多应有的规范。举例来说,在俄罗斯别斯兰人质事件期间,有电视播出机构用字幕发布竞猜题,让观众猜测这一事件中究竟死了多少人。这一将悲剧事件娱乐化的传播行为受到了普遍的批评,有人因此受处分,但也有人为当事者叫屈。在我看来,受处分者冤也不冤:说其不冤,是因为事情毕竟出在他身上,而一个善良的人应当懂得悲天悯人;说其冤,是因为广播电视行业从来没有一个明确的规范告诉从业者,处理悲剧题材时究竟必须遵循什么原则,才可以避免冒犯人类的普遍情感。比如:应当以同情的基调处理灾难和悲剧性事件。记者不应当扮演悲剧报告者的角色。采访死难者亲属,应当以不加重他们的痛苦为前提,必须以极为谨慎和尊敬的态度处理涉及死者遗体的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