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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发展概况
1.1.1 财政收入
1.财政总收入
按照财政部确定的口径,财政总收入包括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在当地缴纳的国内增值税中央分享收入、国内消费税、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中央分享收入、个人所得税中央分享收入。2012年,河南省财政总收入完成3282.8亿元,增长15.1%(见图1-1),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2040.6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62.2%;归入中央金库的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共1242.2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37.8%。
图1-1 2007~2012年河南省财政总收入及增长情况
2007~2012年,河南省财政总收入由1529.3亿元增长到3282.8亿元,增长了1倍多,但增长率很不稳定,5年来增长率最高的2011年达到24.4%,最低的2009年仅有7.8%。图1-1显示出5年增长率呈现倒“N”形走势,大起大落,意味着财政收入稳定性亟待提高。
2.公共财政收入
从2012年起,一般预算收入改称公共财政收入。从预算体系看,公共财政收入是与公共预算相对应的收入,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并列。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主要包括:国内增值税(地方共享的25%部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共享的40%部分)、个人所得税(地方共享的40%部分)、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2012年,河南省公共财政收入完成2040.6亿元(见图1-2),为预算的104.9%,增长18.5%。分级看,省级完成123.6亿元(见图1-3),增长9.8%;市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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