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矿业发展中的用地问题,本文从产业发展和法律实效的视角出发,展开对矿业用地制度体系的系统性研究。
任何一种制度的产生,都是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利益博弈的结果,是对当时的经济关系的反映及表述。这种制度应当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从而如实地对经济关系进行表述,而不产生失灵和滞后。针对中国矿业发展与土地法律制度之间的矛盾,如何寻找一条合理路径,平衡矿业发展与土地合理利用及保护之间的关系,从法律制度完善、产业政策制定、财税政策调整等方面发挥法律规制和政策引导的作用,确保矿业与其他产业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是法律制度完善及产业政策调整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具体到矿业用地问题上,矿产资源所有权权利束与土地所有权权利束作为两种平等的法律权利,如何更好地进行协调,就要求政府在制定和完善法律与进行宏观管理的过程中通过一定价值取向对两种法定权利进行调整,进而解决两种法定权利之间的冲突。因此,本文遵循矿业发展的规律、法学的基本理论,运用法学和经济学包括博弈论的分析方法展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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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淼:博士,讲师,硕士生导师,现就职于河北大学燕赵文化高等研究院、河北大学经济学院。主要从事区域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和教育经济等领域的研究与教学工作,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厅级重点科研项目2项,在International Joural of Hydrogen Energy、Journal of Energy Storage、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Pollution Rese arch、IEEE会议、《资源与产业》、《矿产综合利用》、《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等发表论文20余篇,著有专著《矿区土地利用与区域可持续发展——制度构建与产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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