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普惠服务作为人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性物质条件,各国已将公民能否获得普惠的能源服务纳入生存权体系。2019年我国出台系列政策推进电力普惠服务,取得显著成效。然而,我国电力普惠服务规范依据、监管机制、补偿机制不健全,导致我国电力普惠服务未能全面实现,致使我国多地区民众生存权得不到切实保障、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受到制约、贫困人口发展机会受到限制。因此,履行电力普惠服务义务促进脱贫是关键。应完善电力普惠服务法律体系,保障民众获得电力普惠服务权利;完善监管机制,确保贫困人口享受电力普惠服务;制定灵活的价格机制,为贫困人口提供价格合理的能源服务;多样化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方式,满足不同地区用能需要;设立电力普惠服务基金,为电力普惠服务提供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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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浩:法学博士,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博士后,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讲师,院长助理,西南石油大学法治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能源法、人权法。
何思媛:西南石油大学2018级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人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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