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湖北生态文明指数得分为87.67,排名全国第19位,生态文明建设属于相对均衡型。其中生态活力得分为23.08,列全国第12位,属于第二等级;环境质量得分为10.00,列全国第29位,属于第四等级;社会发展得分为18.44,排名全国第16位,属于第三等级;协调程度得分为22.09,位列第14名,属于第二等级;转移贡献得分14.06,位列16位,属于第三等级。去掉转移贡献得分,湖北省自身生态文明指数(SECI)得分为73.61,排名全国第18位;去掉社会发展和转移贡献,湖北省绿色生态文明指数(GECI)得分为55.17,排名全国第20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