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福建生态文明建设继续保持较好成绩,生态文明指数(ECI)为93.59(总分为150分),排名全国第12位。其中生态活力得分为22.60(满分为37.5分),排名第14位;环境质量得分为11.88(满分为22.5分),排名第16位;社会发展得分为21.56(满分为30分),排名第8位;协调程度得分为23.50(满分为37.5分),排名第8位;转移贡献得分14.06(满分为22.5分),排名第16位。去掉转移贡献,福建自身生态文明指数(SECI)得分为79.53分,排名第12位;去掉社会发展和转移贡献,福建绿色生态文明指数(GECI)得分为57.97分,排名第15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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