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通老龄化尤其是高龄化日益攀高,加之劳动力净流出,当地养老问题尤其是失能老人的长期照护问题日益突出,2015年10月,经过多方论证,南通市政府颁布《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于2016年1月1日起在南通三个辖区(崇川区、港闸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式推出基本照护保险制度。在南通基本照护保险制度实行半年后,2016年6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正式决定在全国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建议的试点方案,无论从主体框架还是制度原则,与南通基本照护保险都十分相近,这也体现了“南通模式”在全国试点中的重要地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团队主要成员分别于2016年3月和2017年6月赴南通调研基本照护保险,通过两次调研,深入了解了该市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出台背景、制度特征和实施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