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并明确指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从“城乡统筹”到“城乡一体化”再到“城乡融合”,党和政府的“三农”战略不断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城乡融合”的历史背景下实现乡村振兴,改革的总体思路就是要抓住资金、土地、人才等关键环节,通过有效的制度供给,促进公共资源城乡均衡配置、要素平等交换。2017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8.52%,城镇常住人口达到了81347万,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量的城郊村被纳入城市的范围,“城中村”数量剧增。城镇化投融资机制、产业发展、社区管理等问题不断涌现,作为城乡二元结构体制背景下的产物,“城中村”的改造成为推进城乡融合和小城镇建设的难点,而与城镇化水平提升相伴的是产业集聚和更有效率的公共产品的供给。大量的实践和研究表明,“城中村”改造应符合当地的实际,需要在统筹解决各利益相关主体的困境与诉求等方面做出积极的探索,只有保障多方利益分配的公平与均衡,“城中村”的新型城镇化改造才能够顺利实施,社区经济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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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旭:杨旭,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合作经济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
李竣:李竣,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区域发展研究室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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