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法社会学视野下的“权利构建主义”学说主张:权利既不来自超验的神力,也不来自实证法基础上的逻辑推理,而是来自具体的社会情景互动,尤其是各种权利相关的社会运动在其中扮演了关键角色。近年来,同性婚姻平权运动在我国台湾地区逐渐兴起,形成了法律上新的“权利话语”。这一运动不仅仅利用“反对歧视、争取平等”的话语体系为同性婚姻进行价值证成,更在现实中积极发展运动组织,联合政治、媒体与流行文化的“权力”,推动了婚姻平权从街头政治走向了法律场域。通过对这一新兴权利案例的实证分析,构建主义的权利理论得到了经验上的论证与说明,并希望为我国新兴权利研究与新时代社会治理理论带来新的视角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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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帆:杨帆,吉林大学法学院、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副教授,吉林大学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法社会学、法哲学、比较法
史隽琸:史隽琸,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法律博士(JD)在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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