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的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对于任何一个国家而言,住宅都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命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农村宅基地制度经历了多次变革,其根本目的在于维护农民的基本住房权利。对于我国而言,合理管理农村宅基地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其代表着基本人权,同时也与我国特殊的城乡二元背景有着密切联系。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快速推进,农村宅基地的功能属性、使用状况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边界不清晰、权能不完整、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日益加剧,呼吁宅基地制度变革的声音愈发增强,一时陷入了“私有化”与“国有化”之间进退维谷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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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博阳:
邓大才: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
任路:
田文慧:
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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