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要落实农民的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然而长期以来,由于成员权利虚置、集体资产虚化、共享利益虚有,村民自治陷入了“牵引动力不强、组织载体不全、长效机制不足”的疲软状态。对此,天长市巧借产权改革杠杆,创设经济组织平台,妙用监管制度后盾,重蓄参与发展动能,使财产权利与自治权利相称,找准了村民参与的利益联结点,配好了开启村民自治的“钥匙”,探索出了“权利相称”推进乡村治理升级的新模式。
<<
欧阳倩: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政治科学高等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