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实现东北全面振兴进入新时代,迫切需要企业家精神与劳模精神的推动。企业家精神充分体现党的理论创新,其中优秀企业家精神的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是基本保障,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是中间的关键环节,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是延伸。在东北老工业基地形成发展的过程中,劳动发挥了根本的推动作用,劳模精神成为特有的精神名片。劳模精神的内涵里,爱岗敬业、争创一流是目标,指引着劳模前进的根本方向;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是动力,推动劳模脱颖而出;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是本质,也是广大劳模的基本特点。在新的历史阶段,东北全面振兴要迈出新步伐,必须充分融合企业家精神和劳模精神。在公有制企业,企业家精神和劳模精神是统一的;在非公有制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应尽量协调这两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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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炼:法学博士,东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近现代史研究所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中国革命史、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史
梁天添:东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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