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农民住房财产权担保是党中央提出的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发挥盘活农村沉睡资源财产价值的重要手段。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在试点地区开展的困境主要体现在资产处置率低而导致参与主体的积极性不高和担保风险高而导致的贷款不良率居高不下两个方面,必须从制度衔接、市场完善、风险补偿和范围拓展等方面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从而从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改革、农村不动产产权交易市场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健全乃至农民身份关系突破等几个方面寻求具体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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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女, 安徽行政学院教授, 法学硕士。 主要研究方向: 经济法学、 农业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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