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指出,中国要大力发展“老有所养、劳有所得、病有所医、学有所教、住有所居”乃至“贫有所助”等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需的民生工程。这些民生工程包括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业,属于广义的社会福利体系所包含的内容。本章的社会福利体系主要是指由政府为主兴办的社会救助、劳动保险、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社会福利等各项社会保障事务。由于探讨社会福利体系与城市化关系的需要,有时也包含教育、住房等广义社会福利体系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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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延中: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首席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社会与民族学院副院长、教授。兼任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会会长、中国民族理论学会会长、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等社会团体领导职务。主要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民族理论政策、经济社会发展。出版发表《社会保障与社会治理》《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等论著及数百篇文章。荣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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